侵犯著作权罪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8-24 14:31) 点击:187 |
侵犯著作权罪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? 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: 1、复制、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根据,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的重要标准。合法的复制、出版或制作行为包括: (1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但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的行为。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22条规定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包括: a为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,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。 b为介绍、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间题,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; c为报道时事新闻,在报纸、期刊、广播、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; d报纸、期刊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,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、播放的除外; e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,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,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,但不得出版发行; f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; g图书馆、档案馆、纪念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,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; h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;j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、绘画、摄影、录像。 k作品超过权利保护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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